經營租賃合同擔保的問題
如何處理經營租賃合同的擔保問題
更新日期:2020-4-17 12:15:25 來源:www.cpg-group.com瀏覽次數:2393次
企業租賃經營合同要求承租方提供擔保,因此,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擔保條款,擔保的形式具體有財產抵押、保證人擔保和風險保證金,承租方可以與出租方協商選擇擔保的具體方式。
個人承租的,承租方出具與租賃企業資產成一定比例的個人財產(其中應當有一定比例的現金)作為擔保,并應有兩名以上的保證人。
合伙租賃、全員租賃的承租成員,出具與租賃企業資產成一定比例的個人財產作為擔保。擔保財產中應當有一定比例的現金,現金??畲嫒脬y行。
企業承租的,承租方出具與租賃企業資產成一定比例的留用資金作為擔保,并存入銀行。存入銀行后,除征得出租方同意,可作為流動資金參加周轉外,不得挪作他用。
另外,在由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情況下,當承租方不履行義務時,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。保證人承擔責任后,有權向承租方追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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